编辑: 雷昨昀 | 2014-06-25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配置等)项目 招标文件 第5页(2)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提供
2015、
2016、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
2018 年度 6-8 月的缴纳凭证,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
2018 年的个人社保明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涉及国家强 制性产品的,供应商还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生 产厂家公章). 3.
3、所投车辆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 告》目录范围内;
3.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
5、 供应商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服务 一栏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 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车辆.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8 年10 月15 日至
2018 年10 月22 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06 室;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 3.1~3.5 项要求 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 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 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配置等)项目 招标文件 第6页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所有材料必须是清 晰、完整的,若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工作人 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 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