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4-06-30

2 -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701 室积3612 平方米,项目目前已经形成年产

2000 件仿古门窗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建成,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32 号),对东阳市地区内的木雕红木家具企 业进行整治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东 阳市南马鹏腾仿古工艺品厂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本项目属于

十、家具制造业 中的

27 家具制造:其他 ,环评 报告文件类型确定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在对该项目实地踏勘、 收集有关资料、 调查企业生产情况及同类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于2018 年9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审批.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6.27 修订,2018.1.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 号令,2017.10.1;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9.1;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

5 号, 2008.12.11 通过,2009.3.1 施行;

年产

2000 件仿古门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 -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701 室(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

2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 年5月1日实施;

(1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2005.12.3;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

(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321 号令, 2014.3.13;

(1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2016.7.01 实施);

(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1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9月30 日浙江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18)《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 江省人民政府,2006.8.24;

(19)《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321 号,2014.3.13;

(20)《转发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治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浙环办函[2012]280;

(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 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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