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30 |
1 搅拌器 4t
4 台2搅拌器 1t
2 台3DN100 隔膜泵
4 台4DN80 齿轮泵
4 台5储罐 12m3
14 只1.1.4 项目公用工程配套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采用自来水, 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 主要为场地清扫及职工生活用水等.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3 网. (2)供电 本项目用电利用厂区附近现有供电设施由萧山供电局供电,设备用电电压 380/220V,负荷等级
3 级. 1.1.5 项目周围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元沙村. 厂址周围环境特征:本项目东面为道路(张夏路) ,再以东为其它厂房;
南面为杭 州汉阳家纺制品有限公司;
西面为杭州振兴箱包有限公司;
北面为村级道路、绿化带及
104 国道.项目周围
200 米内无民房. 总平面布置:该项目入口位于厂区东侧,厂区为一幢四层建筑(办公用房)和一幢 单层建筑(生产车间) ,具体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详见附图
2、附图 3. 1.1.6 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 (1)工作制度:生产实行单班制(白班,8 小时),夜间不生产,年生产日以
300 日计. (2)劳动定员:本项目设有职工
20 人. 1.1.7 生产辅助设施 项目在厂区不设职工宿舍及职工食堂,不设燃煤(油)锅炉,开水用电热器供给, 职工就餐由外送盒饭形式.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 》2014 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1.1 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2016.1.1 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2015.4.24;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2011.3.1;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 年版) 》2016.6.1;
4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13) 关于印发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的通知, 萧政办发[2016]140 号;
(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12 月1日起实施;
(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
(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8)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19) 《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3839-91);
(20)《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2016.7.1;
(2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2017.12.25;
(2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
(23)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2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1;
(2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2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