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7-01 |
41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文件精神,为方便我校已毕业且不慎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 损毁的毕业生,结合本校实际,发布此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的我校毕业生或学位获得者.
二、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故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毕业、学位证复印件、录检表复印件、学生信 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
1 寸蓝底照片
1 张. 学校进行审查核实,若属实出具"毕业证明书" , "学位证明书" ;
否则不予出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三、办理时限 1. 毕业证明书经学校核实相关材料后在
5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毕业证明书》 (若遇节假日顺延) ;
2.
2008 年9月之后获得学位者,办理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
3.
2000 年之后至
2008 年9月之前获得学位者,办理完成时间 原则上不超过
5 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
4.
2000 年之前获得学位证,办理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 工作日;
若因其他一些特殊原因(非人为原因) ,酌情延长办理时间.
四、办理部门 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证明书、 学位证明书在教务处办理. 联系
电话: 029-83116071,83116299 地址: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教务处. 教务处
2018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