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4-07-07 |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17,272,724 股
3、发行价格:11.0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89,999,964 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63,013.32 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61,136,950.68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3 年8月8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 第218A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8月7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272,724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289,999,964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863,013.32 元, 此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261,136,950.68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7,272,724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1,143,864,226.68 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 款专用.
2013 年8月13 日,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截至
2013 年8月12 日收盘后,本次发行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 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经过核查后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晋西车轴本次发行过程(询价、定价、发行对象选择及股票配售)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晋西车轴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 关决议的规定.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晋西车轴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晋西车轴
201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晋西车轴遵循了 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晋西车轴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 、 《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 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17,272,724 股, 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 发行上限 13,500 万股;
发行对象总数为
7 名,不超过
10 名,符合《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则确认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一览表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占公司 发行后 总股份 的比重 限售期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