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4-07-13

二、 服务须满足的技术文件及规范

1、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 第508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82 号)

3、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污普〔2017〕9 号)

4、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2018〕

3 号)

5、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0 号)

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7〕72 号)

三、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贵阳市政府采购文件标准范本(试行)

8 1)在乌当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数据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并顺利通过上级 普查机构检查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合同额的 40% 2)在乌当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数据审核工作完全结束,乙方完成合同要 求的所有剩余服务内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未支付合同金额(总合同额的 60%) .

四、履约保证金:无

五、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六、其他要求:无 贵阳市政府采购文件标准范本(试行)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 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 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 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 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 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告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贵阳市政府采购文件标准范本(试行)

10 初步审查表项目名称:乌当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部分(二次) 交易编号:2018-ZFCG- 项目编号:SCML-2018-006 谈判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谈判) 室2018 年月日:

一、资格性检查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1 经营资格审查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体 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 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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