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7-13
资料文件教育事务委员会延长资助学校教学人员退休年龄本文件告知委员教育局在延长资助学校教学人员退休年龄方面的工作进展.

背景2. 为应对未来数十年人口老化及劳动人口萎缩所带来的挑战,政府鼓励延长退休年龄,并已由2015 年6月1日起,把新入职公务员(包 括官立学校教师)的 退休年龄由60 岁提高至65 岁.3. 长远而言,教育界同样面对人口老化所带来的挑战.因此,如二零一五年施政纲领所述,我们已就应否及如何把新退休年龄政策扩展至资助学校,谘询相关学校议会及组织、教育团体、办学团体及师资培训机构的代表.目前情况及谘询4. 根督逃趵1(第

279 章), 除非获得特别准许,否则在资助学校核准编制内的教师及校长,退休年龄均为60 岁.如资助学校已采取一切合理方法,仍无法为即将退休的现职教师及校长2物色到继任人选,可向教育局为该等人员申请延长服务年期至超逾退休年龄.5. 资助学校教师的退休年龄及延长退休年龄事宜与公积金安排息息相关.根蹲手蚶返墓娑,所有受雇於资助学校的教师,均受《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第 279C 章 )及 《 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第

1 有关条文载於《教育条例》第58A 及58B 条.2为配合退休政策,除非情况十分特殊,否则延长服务年期的申请通常不会获得批准.因此,延长服务年期只应视作特殊安排而非惯例.过去五年,教育局接获20 宗教师及校长的延长服务年期的申请,当中有一宗获批.2279D 章)3 保障.资助学校教师退休年龄如有任何改动,教育局除必须修订《教育条例》外,还须一并检讨上述公积金规则,使两者一致.6. 过去数月,教育局已就延长资助学校教师退休年龄的建议可能带来的影响,谘询包括教育团体、教师工会、学校议会、办学团体及师资培训院校学生等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并收集了他们对如何把官立学校新入职教师退休年龄的安排扩展至资助学校教师的意向.7. 总体而言,从谘询所得的主流意见可见,持份者大致倾向支持把资助学校新入职教师的退休年龄延长至65 岁.他们亦赞同把新入职教师向补助/津贴学校公积金供款的年期及/或政府的赠款百分率予以调整,以保持政府的整体财政承担,实属公平和合理.未来路向8. 因应上述意见及回应,加上实有需要处理人口老化及劳动人口萎缩所带来的挑战,我们认为政府在《教育条例》的修订生效后,提高资助学校新入职教师的退休年龄至65 岁,实属合理.教育局将有需要动修订《教育条例》及公积金规则相关条文的程序.现时,我们会继续沿用逐一审批教师/校长延长服务年期申请的做法,直至新退休年龄安排生效为止.9. 我们现正就新退休年龄的建议进行精算研究,以评估该建议对政府向补助/津贴学校公积金4赠款的影响.10. 请委员备悉本文件的内容.3公积金为受雇於补助/津贴学校的教员在辞职、退休、解雇或终止合约时提供付款,或於其去世后提供付款予其遗产.根279C 及279D 章,就津贴则例或中小学或特殊学校资助则例而言,受雇於补助/津贴学校并获批准的每名教员,须向补助/津贴学校公积金供款,临时教员和在55 岁或之后首次受聘於补助/津贴学校的教员除外.4目前,基金的每月供款比率为供款人薪金的百分之五.政府按照供款人基本薪金的订明百分率,向基金作出赠款安排如下:?如供款人的供款无间年资少於10 年,为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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