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7-17 |
二、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橡胶制品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未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内;
同时项目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 产业指导目录》 (陕发改产业[2007]97 号) 内, 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 且本项目已取得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确认书(见附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表1项目与区域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规划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兴平市城市总体 规划(2009-2020 年) 提升兴平主城区和西吴新城区 的核心主导地位, 以装备工业园 区、化工工业园区、食品工业园 区、 纺织工业园区与战略性新兴 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支点, 加速 西吴新城区建设, 加快新城与主 本项目位于兴平 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规划范围内 符合
3 城联动步伐.
2 兴平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规划 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控制范围为兴平市市域, 北至北 塬、 南到渭河北岸、 东到西吴办、 西到赵村镇,涉及赵村镇、马嵬 办、 汤坊镇、 丰仪镇、 东城街办、 西城办、庄头镇、阜寨镇和西吴 办等
9 个镇办. 经济开发区包括 三大园区:装备制造工业园、化 工园、食品园. 本项目所在地属 于东城街办,属于 兴平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规划范围 内 符合
3、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 表2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气 十条,国发 [2013]37 号) 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 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整治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项 目运营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采 取有效措施治理,达标排放 符合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本项目无移动源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范 围 符合 压缩过剩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的行业 符合 《 十三五 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 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 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 潭等区域 本项目位于陕西关中,属于重点 地区 符合 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 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 源VOCs 污染防治, 实施一批重点 工程. 本项目为橡胶密封件生产项目, 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 符合 涉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 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 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 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 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 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 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为橡胶密封件生产项目, 目前有机物未经治理直接排放, 本次改建对有机物进行集中收 集、治理,改造完成后不属于所 列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 符合
4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 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 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的行业, 项目采取废气治理措施使 VOCs 达标排放,项目选址属于兴平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符合 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 治.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 收集效率不低于 80%.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属于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 材料,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率 90%. 符合 《咸阳市环境保 护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治理 工作的通知》 (咸 环发〔2018〕7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