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4-07-17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86,971,05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
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 每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 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6月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6月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6月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2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675 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31号靖煤大厦六楼 咨询联系人:杨芳玲 咨询
电话:0931-8508220 传真
电话:0931-8508220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