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4-07-19
1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8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林洋能源 )于2018 年8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 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部分已完工募集资金 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等收入)第一期非公开发行项目 69,615,910.25 元、第 二期非公开发行项目 26,903,189.25 元和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56,417,213.13 元 合计 152,936,312.63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第一期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19 号文) 核准,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 于2015 年5月向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1,428,5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551,428.27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0,448,556.73 元.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812 号《验资报告》 . 截至

2018 年7月31 日,2015 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 人民币 1,646,589,359.8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69,615,910.25

2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38,343,430.74 元,利息人民币 31,272,479.51 元.

2、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4月向

7 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264,66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860.84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43,711,262.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6,288,598.27 元.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50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7月31 日,2016 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 人民币 2,498,234,303.23 元,募集资金账户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288,999,101.61 元(含委托理财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本金人民币 258,017,117.70 元, 利息人民币 30,981,983.91 元.

3、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10 月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0 元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 律师、 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5 号 《验资报告》 .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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