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07-20 |
46 ― 申请单位质保部门应直接由质量总监领导,且该部门应至少有 一名质量保证人员熟悉焊工项目考试的质量保证工作.质量总监直 接向考核中心主任和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应可以调动足够的质量保 证人员进行或参加对焊工项目考试活动及其执行部门的质量验证、 纠正措施、管理部门审查、质保监查等工作. 3.2.1.2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 申请单位内负责焊工项目考试大部分重要工作的部门 (简称 考 核中心 ). 3.2.1.3 焊工集中考点 设置在申请单位焊工、焊接操作工集中,有焊工项目考试需要 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地点,受申请单位领导,承担参考焊工 焊接操作工操作考试以及考试试件检验工作的部门. 3.2.1.4 专项焊工考点 设置在可进行 Y 类专项考试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或安装许可 证持证单位内的,受考核中心申请单位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体系 控制,承担参考焊工 Y 类专项考试焊接操作工作的部门. 3.2.1.5 焊工项目考试相关部门 申请单位内,除考核中心外,为焊工项目考试工作的部门. 3.2.2 具体组织 具体组织是指考试部门内进行或参与焊工项目考试的下属的组 织.在考试部门无下属组织的,可指考试部门;
在特殊情况下可指 个人. ―
47 ― 在《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分大纲》中,应将具体组织的职责 和基本情况填入《申请单位焊工项目考试相关具体组织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一). 3.3 焊工项目考试质量总监 焊工项目考试质量总监负责申请单位内核安全文化的宣传和 普及工作,建立和维护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在焊工项目考 试全过程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工作,向国家核安全局报送相关情况. 质量总监由申请单位推荐,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后,考核中心 主任任命.焊工项目考试质量总监也可称考核中心质量总监. 3.4. 考核中心人员 3.4.1 主任 3.4.2 主任代表 对于大型企业,由考核中心主任每次对考试计划和考试评定报 告进行签字确实存在困难的,可由考核中心主任委托相关高层领导 作为主任代表,签署相关计划或报告.这种委托不转移考核中心主 任的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应在质保分大纲中提交考核中心主任的委托书,主任 代表的提名需经国家核安全局认可. 3.4.3 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 对于焊工项目考试重要工作,负责具体执行的是焊工项目考试 相关具体组织,主要质量责任的承担者为相应的焊工项目考试相关 负责人. ―
48 ― 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为负责确认焊工项目考试重要工作达 到质量目标的人员,其包括质量总监、主任代表、考核中心常务副 主任、主考人、专项理论知识考试负责人、试件制备负责人、考试 监考人和检验负责人等. 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应按自己的职责有效地执行焊工项目 考试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各项规定. 对于候选人员可能大于一人的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岗位, 申请单位应明确后备人选,后备人选均属于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 人. 在《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分大纲》中,应将焊工项目考试相 关负责人的情况填入《申请单位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情况汇总 表》(见附表二),同时还应给出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的职责 和任职资格,并承诺人员变化时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3.4.4 对焊工项目考试质量有影响的人员 具体组织内为焊工项目考试工作的人员为焊工项目考试相关人 员. 考核中心主任、焊工项目考试相关负责人和焊工项目考试相关 人员都属于对焊工项目考试质量有影响的人员. 3.5 负责计划 申请单位应至少针对焊工项目考试重要工作编制明确的负责计 划,《申请单位焊工项目考试重要工作情况汇总表》是确定负责计 划的一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