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 由评标委员会按本评分细则分别进行评分, 各评分因 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凡与本评分细 则不相符合的评分值为无效分值,将该评分值剔除,不参与算术平 均.
(二)评分项目及分值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因素
45 分 投标报价与基准 价偏差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 投标文件1 的,不得分;
K=1 的, 得1分;
0.9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