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7-30 |
董事王秀华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宪明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曹国琪因公务未亲 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建中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 《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 《 关于拟投资设立内蒙古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基于看好未来现代服务业的巨大发展空间,公司拟通过投资基金模式助推生物产业相关新型业务的 快速发展,提升和完善生物制药产业上下游业务、互联网+业务、物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推进俄、蒙、东 欧疫苗国际业务、适时介入医疗健康产业,通过基金风险投资和企业孵化后,以更安全、更高效的方式支 持上市公司对产业链上优势企业的并购.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发起 内蒙古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 的设 立. 该基金募集规模暂定为3亿元人民币,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