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4-08-02

1 ― 长公节办发〔2018〕6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度节能专项资金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能源局(办) 、财 政局: 根据《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长财企发〔2015〕

8 号)要求,为科学编制市本级节能专项资金预算,现就

2019 年度节能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 年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资金依据重点突出、注重示 ―

2 ― 范的原则,重点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光伏照明及实施新能源应 用等节能改造项目,优先安排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申 报的节能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财政性资金的市本级、区县及街道(乡镇)国家机关、学校和 医院等.

(二)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制度.

(三)2016 年―2018 年市节能专项资金已支持过

2 次及以 上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申报核准项目须在

2019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 申报单位需登入 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tp://61.187.135.174) 点击 用户注册 (在原平台已经注册 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再进行项目申报) .填报 单位基本信息,并选择申报的产业发展类专项、具体申报范围 及单位所在辖区, 市直单位选择 市直单位入口 . 市公共机构节 能办和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分别对市直单位和各区县 (市)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二)公开申报 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报项目 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长沙市

2019 年节能专项资金 ―

3 ― 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附件 1)及单位有关证照扫描件(包括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其他资料等)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

(三)部门审核 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会同同级能源局(办)和财 政局按照审核流程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真实性、 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并填写《 申报 长沙市

2019 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

(一) 》 (附件 2) ;

市直单位负责所属二级部门项目的初审,并填写《 申报长 沙市

2019 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

(二) 》 (附件 3) . 市公节办会同市能源局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剔除 多头申报的项目,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四)专家评审 市公节办会同市能源局组织对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专家评 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五)政府审批 市公节办会同市能源局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已通 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拟定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计 划,报市政府审批.

(六)媒体公示 按程序对经市政府审定的项目在《长沙晚报》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

4 ―

四、申报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公共机构节能办和区县(市) 能源局(办)要认真做好所辖公共机构的项目申报工作,对材 料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确保通 过项目绩效评价.

(二)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 主动与同级能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协调,切实履行好项目初 审工作职责.各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和联合行文(一式 三份)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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