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4-08-04 |
2008 年3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权.依 据该《债权转让协议》 ,山东永华以深圳赛洛为被告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赛洛履行 其在相关合同项下债务.该诉讼经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
2009 年12 月29 日下达民事调解书 ([2009]滨中商初字第
36 号) .该调解书确认,深圳赛洛以其持有的金德发展 1,27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抵偿 其对山东永华的全部债务.2010 年1月6日,该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动后,山东永华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 (6)2010 年12 月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及向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882 号) .本次新增股份完成后,西王 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41.9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欢 吴旭初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 保利广场 E 座22 楼 李威、吴灵犀
2016 年10 月26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 保利广场 E 座22 楼 李威、吴铭基
2016 年10 月17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2017 年2016 年 本年比上 年增减
2015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618,341,324.4
4 3,375,222,285.8
6 3,375,222,285.86 66.46% 2,243,780,979 .79 2,243,780,97 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343,273,683.04 134,815,126.64 124,187,580.86 176.42% 146,279,847.4
8 146,279,847.
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327,005,708.83 120,335,836.35 109,708,290.57 198.07% 143,987,852.7
3 143,987,852.
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389,651,293.55 -147,906,281.62 -147,906,281.62 -364.97% 136,372,441.1
0 136,372,441.
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 0.30 0.28 171.43% 0.39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6 0.3 0.28 171.43% 0.39 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5.44% 7.34% 6.78% 8.66% 11.36% 11.36%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