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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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隆教安稳〔2018〕4 号 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

2018 年 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园) :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

2018 年春夏火灾防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 年5月15 日-2-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

2018 年春夏火灾 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强力推 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春夏期间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较 大以上火灾事故,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 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为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大庆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百色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百色市教育系统

2018 年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18〕56 号)精神,结合我县 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于

2018 年5月至

9 月底,在全 县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特制定 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动员全县教育系统全体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 患,严格落实学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火灾 防控能力,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 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 护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

3 - 为确保

2018 年自治县教育系统开展春夏火灾防控专项 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县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 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学校安全稳定管理中 心工作人员、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校(园) 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 局学校安全稳定管理中心,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兼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日常 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加强火灾高危场所排查.各中小 学、幼儿园要成立

2018 年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本 辖区的消防安全排查,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案,重点做好 校园礼堂、教学楼、教室、厕所、食堂、学生宿舍楼、校园 内在建建筑、实验室等各功能室以及校外托管机构等重点场 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建立 好台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标准.

(二)加强消防管理和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对校 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要确保教 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以及学生宿舍线路无裸露、老化;

学 生宿舍无私拉电线;

使用煤炉、液化气、电热器等管理措施 -

4 - 要到位.对违反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 自行车,并违规充电的,积极进行劝阻和组织清理.

(三)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 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第15 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 立60 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加强对主要活动场 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逐级落实责任, 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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