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4-08-11

? 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 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 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

? 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 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 广告 ,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 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 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 订立书面合同. ? 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 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互联网广告 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 证内容等),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 ? 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管辖.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6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 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中国税务周报(第二十九期) 国家税务总局及各部门再发营改增配套文件 为配套营改增新政《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 36号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加强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的文件以及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 告,全国饭店也发起全面落实 营改增 行业倡议,全力保障 营改增 顺利实 施. ? 《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6年第47号,以下简称 47号公告 ) 2016年7月20日,国家税务局发布2016年第47号公告,对于红字增值税发票 开具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 专用发票 )以及税 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 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 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针对以下不同情况,47号公告分别规定 了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 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 [2016]368号,以下简称 368号文 ) 为提升纳税人对税控服务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368号文,提出如下要求: ? 集团总部采取集中购买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纳税人,其所需的税控专用 设备可以直接向指定的销售单位购买.销售单位应保障税控专用设备的质 量和如数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拒绝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 设备的要求. ? 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后,销售单位不得向纳税人指定增值税税控系统 维护服务单位,不得强迫纳税人接受服务.纳税人向服务单位提出安装要 求后,服务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安装、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 ? 严禁销售单位及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搭售, 或收取不合规费用. ? 全国饭店业发起全面落实 营改增 行业倡议(以下简称 倡议 ) 为推动饭店行业全面落实 营改增 政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饭店 协会7月20日向全国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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