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08-12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立 法会CB(2)1548/05-06号文件]2006年 2月 14日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立 法会CB(2)1663/05-06(01)及(02)号文件]委员同意在2006年 5月 9日下次例会上,讨论政府当局建议的下述议项?? (a) 为 6个 街市进行一般改善工程;
及(b) 食物内的赭曲毒素A. I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立 法会CB(2)1534/05-06(01)号文件][立 法会CB(2)1605/05-06(01)号文件][立 法会CB(2)1679/05-06(01)号文件]4. 委员察悉政府当局提供的下述文件?? (a) 延长冻结公众街市租金 的 资料文件[立 法会CB(2)1534/05-06(01)号文件];
经办人/部门4(b) 拟建的上水家禽屠房 资料文件[立法会CB(2)1605/05-06(01)号文件];
及(c) 香港爆发禽流感的定质风险评估 报 告 (英 文本)及相关的政府新闻公报[立法会CB(2)1679/05-06(01)号文件]. 一牌一店 的 建议4. 主席表示,在上次会议上,委员促请政府当局加快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并在是次会议上告知事务委员会工作进度.5. 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告知委员,政府当局已完成巡查内地4间 冰鲜猪肉加工厂,并认为该等工厂适合向香港供应冰鲜猪肉.该等加工厂表示,可在2至 3个月内准备就绪向香港供应冰鲜猪肉.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又告知委员,政府当局计划在2006年 6月 / 7月左右向立法会提交有关 一 牌一店 安 排的相关法例.若委员同意在立法前可准许进口冰鲜猪肉,而肉商又能自律,在出售冰鲜猪肉时严格遵从发牌条件,则可稍后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6. 主席表示,在过往数次会议上,当事务委员会讨论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时,委员对此事意见不一.在该等会议上,相对较多委员认为不宜待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后,才准许进口内地的冰鲜猪肉.另有一些委员,包括谭耀宗议员和黄容根议员,则认为应待制定相关法例后,才开始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7. 鉴於此事已讨论了一段长时间,郭家麒议员对政府当局迟迟未作出决定表示失望.郭议员表示,由於零售市场现时已销售来自其他地方的冰鲜猪肉,他认为没理由不准许内地的冰鲜猪肉进口.由於政府当局未能就何时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提供具体时间表,他认为不应再拖延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8. 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表示,政府当局一直为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作准备.他指出,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并非一项食物安全问题,而是纾解委员对更妥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关注.在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前,他希望肉商自律,不会把冰鲜肉类充当新鲜肉类出售.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又表示,若本港肉商已作好准备出售内地进口的冰鲜猪肉,则可开始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经办人/部门59. 黄容根议员表示,他不反对进口内地的冰鲜猪肉,但应先解决一些零售商把冰鲜肉类充当新鲜肉类出售的问题.因此,他认为应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后,才进口内地的冰鲜猪肉.10. 方刚议员表示,若政府当局能在2006年 7月 前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肉商不反对到该时左右才开始进口内地的冰鲜猪肉.方议员又表示,肉商关注到,若他们须租用不同处所以出售冰鲜肉类和新鲜肉类,租金成本会上涨.他询问,政府当局会否接受肉商利用永久性间隔把处所分隔,以便他们可在现行处所的不同分隔点出售冰鲜和新鲜肉类.11. 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表示,斫, 一牌一店 的 建议由肉商提出.政府当局愿意尽可能答允业界的要求,不过,若业界现时提出一个新的建议,则会进一步押后实施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他希望肉商提出取得共识的建议.12. o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理副秘书长(食 物及环境o生)(下称 署 理副秘书长(食 物及环境o生) )补充,政府当局对 一 牌一店 安 排的构思是,冰鲜肉类和新鲜肉类在不同处所内出售.署理副秘书长(食 物及环境o生)表 示,政府当局明白一些肉商建议在同一处所内以间隔将售卖新鲜肉类及冰鲜肉类的地方分开.食物环境o生署(下 称 食 环署 )会与肉商进一步讨论 一 牌一店 安 排的实施细则.13. 主席表示,政府当局应与肉商磋商实施建议的技术细则.主席又表示,为确保公平竞争,应准许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他促请政府当局加快立法落实 一 牌一店 的 安排.III. 跟进讨论应付全球禽流感问题的全面行动计划的进展[立 法会CB(2)1663/05-06(03)及(04)号文件][立 法会CB(2)1719/05-06(01)号文件]14. 主席表示,因应委员於上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政府当局已提供有关私营机构参与在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设立家禽屠房的商业可行性顾问研究报告.经办人/部门6政府当局15. 主席又表示,张宇人议员未能出席是次会议,但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该等问题在会议席上提交委员省览.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在会议后,就张议员的提问作出书面回应.政府当局同意.(会 后补注:政府当局就张宇人议员的书面提问作出的回应已於2006 年5月2日随立法会CB(2)1895/05-06(01)号文件送交委员.)设立家禽屠房16. 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表示,政府当局曾同意向事务委员会汇报有关在香港设立家禽屠房的决定.o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告知委员,政府当局已在上水找到一处合适地点,该地点的好处是邻近边境和本地家禽农场,又?接完善的交通网络.该处亦有水电和污水管网络等基本设施,又?接近主要住?区.此外,该选址可於短期内用作设立家禽屠房.17. 至於拟建家禽屠房的运作模式,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