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8-01 |
1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1
(七)申请材料…2
(八)办理时限…3
(九)收费标准…4
(十)咨询服务…4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4 1.
提交方式…4 2.获取收件编号…4 3.获取收件凭证…4
(二)受理…5 1.材料补正…5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5
(三)办理进程查询…5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5
(五)流程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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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济途径…6
(一)投诉…6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7
四、表单填写…7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7
(二)告知、受理书文本…7
五、有关说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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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 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编码:3706000102304
(二)实施机构: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科
(三)申请主体:市级权限范围内开展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 受理地点: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窗口(烟台市芝 罘区菜市街
46 号) .
(五)办理依据: 1.《山东省供热条例》 (2014 年3月28 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
7 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6]14 号).
(六)办理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2.有可靠、稳定的热源和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能力及符 合要求的供热设施.转供热企业与热源企业以合同形式确定供热 量;
3.有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4.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供热面积
800 万平方米 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2 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800 万元;
供热面积
100 万平 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
供热面积
100 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 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5.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热能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热物理、 动力机械及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供热 面积
800 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不少于
5 人,供热面积
100 万 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不少于
2 人.锅炉、管道运行、水处理等 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6.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 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 人员、设备;
7.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 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存档备查)同 时附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 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负责: 1.《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
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 聘任文件,高级职称必须是国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单 位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
3.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 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4.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 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 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 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帐;
7.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
8.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 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
9.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企业应提供上一个采暖期供热 服务质量、供热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 《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供 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
4 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 ;
不 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 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咨询窗口地址: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窗口(烟 台市芝罘区菜市街
46 号) 咨询电话号码:0535―6631620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
46 号,邮编 264000,联系
电话: 0535--6631620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 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 《受理通知书》 .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 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 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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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在窗口受理,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 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 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市政务服务中心内 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 ,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通知 书》 ,通知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 名称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材料补正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5--6631620 网络查询
网址:http://ytzwfw.sd.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烟台市政务服务网:http://ytzwfw.sd.gov.cn/ 2.在首页找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 容包括:受理编号、受理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报日期、承诺 日期、办件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 《供热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5 年.需要延续
6 的,应当在《供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按照审批程 序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流程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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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供热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 的;
⑵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⑷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市城市管理局窗口负责人负责对违纪违法投诉 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负责对市城市管理 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⑤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 诉人.重要投诉在
3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 日,在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4.投诉渠道:
7 市监察局派驻室
电话:0535―6631597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0535―6631578 电子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供热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 的;
⑵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
6 号,联系电 话:0535―6631893,6631895. 3.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
18 号, 联系
电话:0535--6859000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相关递交材料)示范文本 附件
2、附件
3
(二)告知、受理书文本 附件
4、
5、
6、7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 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1 申请人申请 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所需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 范围的, 不予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 . 告知申请人 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 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 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料的,出具《受理通知 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当场返回材 料,发放一次性 《补正告知》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 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 重大利益的,应告之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 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 行陈述和申辩,行政 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 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经现 场勘查,审核同意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 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 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 政许可事项, 行政机关应当 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证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 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 人,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
依法要求听证的 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决定验收合格后在
10 日内作出许 可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 , 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核准通知书》 不收费、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 承办机构:市城市管理局窗口,服务
电话:6631620,监督
电话:6151717 附件
1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2 附件
2 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企业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3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建成时间 投产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注册资金 银行资信 主管部门 批准部门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在职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总数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自有流动资金(万元)
4 企业主要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文化程度 职称 负责工作 联系电话 备注
5 企业主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