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4-08-17 |
1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壹份可读电子文档(U 盘).
1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装订并编制目录,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 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电子档与正、副本封装在一起,统一密封包装后在 封口处至少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6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鲁山县粮食局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通风检化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全称) 供应商通讯地址: .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1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0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名称;
(3)宣布采购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
(5)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验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 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允许委派业 主代表,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采购人在开标前同相关监督单位代表从评标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确定. 注: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 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 可有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必须由一组专家评审
22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814005 元 鲁山县粮食局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通风检化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程序. 23.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执行财库[2015]135 号要求
(一)总则1. 项目说明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货 商. 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1.5 本项目主要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1.6 本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鲁山县粮食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 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合格的供应商 2.3.1 具备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2.3.2 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鲁山县粮食局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通风检化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供 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的全部费用. 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