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08-19 |
根据 反馈意见的要求,联讯证券会同益纸股份、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对推荐益纸股份挂牌的相关申 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益纸股份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现逐条回复 如下.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作为本回复附 件,另行提供.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四号)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小四)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小四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内容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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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1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 (1)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若存在, 请核查股权代持的形成、 变更及解除情况以及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 的确认情况,并对代持形成与解除的真实有效性、有无纠纷或潜在纠 纷发表意见. (2)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股权明晰的问题以及相关问题 的解决情况,以及公司现有股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情形. (3)结合核查的具体事实情况对公司是否符合 股权明晰、股 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 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益纸淀粉有限设立于
2004 年10 月,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傅朝 亮出资
45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90%,付朝方出资
5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10%. 益纸淀粉有限设立后进行过两次增资,分别为:2007 年7月第一次增资, 本次增资
450 万元,其中傅朝亮出资
405 万元,付朝方出资
45 万元,增资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其中傅朝亮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90%,付朝方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10%;
2015 年9月第二次增资, 本次增资 1,500 万元, 全部由傅朝亮认缴, 增资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其中傅朝亮出资 1,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97.5%,付朝方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2.5%. 益纸淀粉有限设立后进行过两次股权转让,分别为:2015 年9月第一次股 权转让,傅朝亮将持有的公司的 41.73%股权即出资额 833.95 万元,分别转让给 付朝方、傅婕、付海燕、徐小央等
57 人;
2015 年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付朝 辉、羊云龙、陈美翠、金晓亮、钱建辉、吕慧琳、周天霞、傅昭龙、郑波将持有 公司共计的 0.88%股权即出资额 17.33 万元,转让给付海强,本次转让完成后, 益纸淀粉有限于
2016 年1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3 公司已对公司股权的情形进行了充分披露, 上述股本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 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基本情况 之
三、公司股权结构 之
(三)公司成立 以来股本的形式及其变化情况 . 券商回复: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工商底档中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 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修正后的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 更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