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4-08-31 |
8、实施方案:投标人必须拟定项目建设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实施,保证项目实施中不影响医院业 务正常开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 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2018 年1月1日之后成 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
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 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暨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包组1:软件部分) 项目编号:PZH018D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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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
21 号) 、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 见》 (国发〔2016〕33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1 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 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交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证据存档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9 年月日起至
2019 年月日期间(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 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 技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