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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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8〕85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公布

2018 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 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5〕64 号)精神,切实 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竞赛组织管 理, 我厅组织高校开展了

2018 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

高校共申报赛项

217 个, 其中本科组

114 个, 高职高专组

103 个. 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同意四川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

74 个项目为

2018 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同意四川省大学生信 息安全技术大赛等

3 个项目列为省级固定竞赛项目, 现将名单予 以公布(详见附件

1、2) ,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 -

2 -

二、各赛项应尽快成立赛项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 组织协调本赛项有关工作.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及裁判专家 组等应充分吸纳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加, 赛 项组织及评审过程也应有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参 与,确保竞赛的客观公正.

三、除国赛有特别要求外,同一项目仅允许设立一种奖项, 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 不得以分组或设立分赛项 方式多重设奖.各赛项分设

一、

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 数,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一 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我厅将 于年底统一行文公布本年度所有省级赛项的获奖名单.

四、2018 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竞赛方案我厅均不再具 文通知,由各赛项组委会另行通知,各校届时可在教育厅高教处 网页 大学生竞赛 栏目查阅(

网址:http://gjc.scedu.net/p/9/) .本科赛项应于

11 月底前完成, 高职高专赛项应于

4 月15 日前完成.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在项目 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赛项工作总结 (附件 3) 和获奖名单 (附件4)盖赛项组委会印章后上报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省级赛事的,即取消其本年度 省级赛事项目, 并暂停其承办院校

2019 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 -

3 - 完成省级赛事后,未及时按照要求的格式、内容上报赛项工作总 结和获奖名单的, 暂停其承办院校

2019 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

五、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均为公益性赛项,严禁竞赛组织单 位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

六、有条件的本科赛事可接受高职高专院校参赛,但专科层 次已有相应赛项的,本科赛项原则上不组织高职高专院校参赛.

七、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及省委 十项规定 ,厉行节约,勤俭办赛,原则 上不举办赛事开、闭幕式.

八、请竞赛组织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规 范管理,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实践教学改革, 切实加强 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九、 鼓励已连续举办省赛五届以上、 专业布点多、 参与面广、 社会影响较大的成熟赛项建立相对稳定的组委会、 执委会及专家 队伍.新成立的组织机构任期五年,全面负责本项赛事承办单位 选择、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此后,该赛项承办单位由新 成立的组织机构负责确定,每年按要求向教育厅申请备案.有意 组建相对固定组织机构的赛项可以赛项承办单位为主体, 联合相 关政府部门、高校、行业、企业,以正式公函形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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