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4-09-03
1 宿豫环审表

2018022 号 关于对宿迁市锦晨纺织有限公司棉纱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宿迁市锦晨纺织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报送来的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棉纱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你公司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盘活 租赁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工业园区闲置厂房

3000 平方米,建设年产

3000 吨棉纱生产项目.

项目西侧为兴张线、南侧北侧为厂房,东侧为空地.项 目以车肚棉、斩刀棉、落棉、长短绒、纸管、皮棉为主要原料,经过抓棉、 清花、梳棉、拼条、纺纱等工序,形成年产

3000 吨棉纱生产能力.本项目 已建成生产,属于未批先建,已被我局行政处罚.根据《报告表》评价结 论,同意此项目按申报内容建设.

二、项目运营期间应落实以下环保措施及要求: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废气稳 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及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清 花车间、纺纱车间均有棉尘产生,各产尘点通过集气罩及连接设备排气孔 收集,由除微尘机+多筒式除尘机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综合收集效率不低于 90%. 2.你公司应按"雨、污分流"原则设置厂区内管网雨污管网.本项目无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关庙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接管至关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开花机、抓棉机、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 纺纱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

2 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 清花、梳棉工序产生的棉花纤维杂质、拼条工序产生的棉絮、纺纱工序产 生的棉絮、除尘器收集的棉尘以及职工的生产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应 合理利用并妥善处置. 5.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

50 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医院、学校、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 号) 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全厂设置

1 个污水排口,1 个雨水排口. 你公司应按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标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 参与监督.

三、核定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306t/a. 接管量:COD≤ 0.098t/a,SS≤ 0.055t/a,NH3-N ≤0.008t/a.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粉尘.

四、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应逐条对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污 染防治措施,并在三个月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五、我局委托区环境监察大队对项目现场环境行为进行监察、检查和管 理工作,希积极配合.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 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 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