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4-09-14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5 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5 日前;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如有);
2.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6月4日15:30 时整(北京时间)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5 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 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 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 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 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汇入指定账 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野支行 帐号:1667610104000967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在
2019 年6月4日15:30 时整 (北京时间)前到账,并在响应文件内附银行回执单. 注:①保证金转帐时必须备注:新野县烈士陵园维修项目 投标保证金. ②退还保证金时中标单位须提供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 银行回执单的复印件一份. 未中标单位只需携带银行回执 至交易中心即可办理退还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的;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 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
2016 年5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
2016 年5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 求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授权委托书、 磋商保证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它应加 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要求签署姓 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 姓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造价人员印章.未按此要求 者投标文件作废.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封皮需加 盖单位公章(红章);
需提供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电子 U 盘壹份.投标函附录一份单独密封. 3.7.5 装订和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A4 纸、打印(印刷)、 清晰、工整、美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 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 右上角清楚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或 电子 U 盘 ,正 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使用密封条, 在投标文件袋 (箱) 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副本密封在一 个包封内. (4)电子 U 盘和投标函附录应分开单独密封在信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