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9-14 |
八、评估方法
10 Ⅰ.概述
10 Ⅱ.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说明.10 Ⅲ.资产基础法介绍.11 环保设备.11 负债
11 Ⅳ.收益法介绍.11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3
十、评估假设
13 十
一、评估结论
14 Ⅰ.概述
14 Ⅱ.结论及分析.14 十
二、特别事项说明
15 十
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6 Ⅰ.评估报告使用范围.16 Ⅱ.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16 Ⅲ.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16 Ⅳ.评估报告解释权.16 Ⅴ.评估报告日
16 报告附件
18 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6】第0494231 号【2016】第0494231 号-
4 - 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 项目名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发 电环保设备及相关负债资产组进行转让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494231 号 委托方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及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产权持有者 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资产转让.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3月31 日. 评估对象及评估 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拟转让的部分电力环保设备及相关负责资产组, 评 估范围系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脱硫设备、脱硝设备、 除尘设备、 其他辅助设备及相关负责. 其中设备共计
2406 台 (套) , 账面原值 11,156.32 万元,账面净值 8,607.25 万元,负债账面值 为149.32 万元,账面净值 8,457.93 万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经评估, 被评估单位拟转让的部分电力环保设备及相关负债资产组 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1,176.61 万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 效期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
2016 年3月30 日. 重大特别事项 具体事项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6】第0494231 号【2016】第0494231 号-
5 - 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文)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欲了解本 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主要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东 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电力环保设备及相关负责在2016 年3月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发电环 保设备及相关负债资产组进行转让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494231 号
一、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Ⅰ.委托方 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160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注册资本:1352448.7892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09 月1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5734 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岩的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