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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57 股份简称:清畅电力 公告编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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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9 -19 -19 -19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前股份第三批解除限售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 整性,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登记的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 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 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 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第 十六条规定: "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进行过转让的,该股份的管理适用前条(即第十五条)的规定." 据此,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简称"清畅电力"或"本公 司")对符合条件的挂牌前股份进行了股份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股 东没有关于股份限售的其他承诺.
二、 本次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登记的备案及登记情况 清畅电力的《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已经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备案确 认( 《关于解除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 牌报价转让股份限售登记的函 中证协市场字[2011]95号》),并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进入代办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解除限售登记事宜,现已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报 价转让股份登记情况通知书》,确认该批股份已经解除限售.
三、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持股情况,以及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清畅电力的控股股东为樊京生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樊京生:男,中国籍,1965年10月生,身份证号:130603196510211034,大 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电力设备总厂质保部技术员、北京科锐科技公司销售区域 经理、北京合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畅华能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北 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2011年7月13日,樊京生持有本公司2,076.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0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樊京生先生以其持有的800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向杭 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2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银行 保函500万),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上述800万股份于2011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分红派息后冻结股数为1760万股.因上述股份为限售股份无法办理解除转让限制手续,樊京生先生不参加本次 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转让限制股份的数额、可转让时间,以及本次有解除限售股份 的各股东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的具体信息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347,000股,自2011年10月13日起可以在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报价转让.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股东 名称 任职 是否为董事、 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 是否为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 截止2011 年7月13日 持股数量 股份是否 存在其他 权利限制 本次解除转 让限制登记 股份数量 尚未解除转 让限制登记 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