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4-09-16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公司在管理、 技术、 人才、 资金等方面的优势,高质量、高效益地从事经营活动,以生产、销售 清洁能源和科技含量高的机电产品为重点,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为首都北京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谋取最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5 大利润.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 力产品;
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
脱硫石膏销售;
普通 货物运输和专业货物运输(罐式) ;
电力供应.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 时间见下表: 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 245,440,000 实物
2000 年3月10 日
2、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226,560,000 实物
2000 年3月10 日
3、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680,000 货币
2000 年3月10 日
4、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340,000 货币
2000 年3月10 日
5、北京变压器厂 340,000 货币
2000 年3月10 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010 年12 月非公开发 行股份、2011 年7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 年12 月向控股股东发 行股份、2013 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份、2013 年10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2017 年2月向实际控制人发行股份及
2017 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6 份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6,746,734,457 股.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 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将公司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时,应制定具体股权激励方案 和实施计划,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