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09-17 |
根据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约定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郝玉辉先生、季方 印先生、独立董事卢景霄先生、王诚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同时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相应职务,郝玉辉先生、季方印先生、卢景霄先生、王诚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 司任职. 鉴于上述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 《公司法》 、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董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 公司股东中国平煤 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毅先生、于泽阳先生、宇德海先生、买智 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朱莉峰先生、祝丽玮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 司股东宋贺臣先生提名陈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徐强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郝玉辉先生、季方印先生、卢景霄先生、王诚军先生为公司的
2 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及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