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4-09-18 |
七、选址可行性分析 (1)与规划选址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于
2007 年建成,当地至今未编制相关规划. 项目所在区域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 的区域范围之内. (2)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萍发[2010]12 号)文件精神,我市重点任务之一: 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和骨干龙 头企业.制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县域特色优势工业,大力发展县域特 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板块化,做大做强安源的新材料和机械制造,上栗的烟花爆竹和 建材,芦溪的电瓷和光伏,湘东的工业陶瓷和煤化工,莲花的特种材料和矿产业,开发 区的新材料和机械及汽车制造等特色产业. 项目位于芦溪县内,属于电瓷生产企业,符合我市大力支持发展芦溪电瓷和光伏产 业的文件精神,因此,符合我市的城市发展相关规划.
八、厂区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主要功能区分为生产区和行政服务区,两者分隔开,行政服务区位于厂址东面 靠近园区道路一侧,生产区平面布置按照功能分区进行了合理布局. 生产区位于厂区西面,自南向北依次为 2#车间和待新建 1#车间,各车间由西向东 依次为成型区、微波干燥区、烘干区、烧成区、成品区. 该布置方案工艺流程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且有利于厂区内部运输安排 和管线敷设,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九、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