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9-19 |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信息智能化建设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 元).预算金额为投标 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采购、安装、调试、初验 并交付使用.(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按照承诺时间进行,如延 期需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与甲方合同中签订.) 注: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 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无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非拟投入主要设备(核心交换机、准入系统及智能管理平台、高清 标准庭审主机)制造商的,须提供拟投入主要设备(核心交换机、准入系统及智 能管理平台、高清标准庭审主机)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 书原件;
投标人为拟投入主要设备(核心交换机、准入系统及智能管理平台、高 清标准庭审主机)的制造商则无须提供);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 第5页共316 页 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 (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 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人的;
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 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1月16 日~
1 月20 日,每天 08:30~ 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 山路 137-139 号俊明苑)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 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