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9-19 |
1 期药讯
4 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 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 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 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 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提高医师手卫生依 从性,执行有关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重点加强对 ICU、呼吸、急诊等重点科室以及基层医 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减少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 路感染、透析相关感染、手术部位感染、操作后肺炎以及多重耐药感染的发生,加强碳青霉 烯类耐药革兰阴性菌所致感染的防控和监测.通过做好医院感染防控,控制耐药菌、条件致 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需求.
三、狠抓抗菌药物应用的重点环节管理
(七)加强专档管理的内涵建设.根据临床监测情况,继续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 加环素实行专档管理,并做好其内涵管理.专档管理要覆盖处方开具、处方审核、临床使用 和处方点评等各环节.要严格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碳青霉烯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遏制碳青霉烯类耐药过快 增长的势头.鼓励医疗机构对耐药率较高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等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控, 纳入专档管理.
(八)合理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遴选和评估制度, 综合考量新药和新技术应用情况,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目录调整 周期原则上为
2 年,最短不少于
1 年,避免无理由地频繁调整供应目录品种.供应目录应当 满足临床感染性疾病诊疗需要,杜绝违规目录外用药或外购用药情况发生.同时,应当根据 临床实际,及时启动供应目录调整,将耐药率高、不良反应多、循证医学证据不足、违规使 用突出的药品,清退出供应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