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4-09-21 |
2 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佛山志维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用于建设佛山志维骨 科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拟申报建设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中 34号1-4楼(地理坐标:N23°00′31″、E113°05′53″,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主要功能包 括门诊及住院. 目前,本项目己取得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 号:佛禅卫医准字[2018]11号,详见附件5),拟设外科、骨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内科、儿科、耳鼻喉科、医学影像科等临 床或医技科室(不设置传染病科、感染科、放疗科、核医学科,无同位素检验,无微生 物实验室).配置全身CT、X光机、彩超机、牙椅等医疗设备(不配置生物安全柜). 设置普通病床位100张、牙椅4张,医务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共133人.预计投入运营后, 门诊人流量为120人次/天,年运营365日,门诊每天运营时间为8:00~17:30,急诊、 住院楼每天运营时间为0:00~24:00.由于本项目经营场所为现成建筑物,故,不涉 及主体工程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对建筑物内部进行改造装修和医疗设备安装,建设施 工期限为2018年8月~2018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7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2 年7月26 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35 次会议第
4 次修正)的有关要求,对环境存 在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会 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办理环评手续.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6月29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 根据
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确定本项目类别为三十
九、卫生――第111 项中的医 院,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应属于编制报告表的类别.故,判定其环评类别为 报告表形式. 为此,受佛山志维骨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委托书见附件 6),由广州市怡地环 保有限公司承担 佛山志维骨科医院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
3 在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小组对项目场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 了详细的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最终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备注:医院内涉及的 CT、DR、MRI、X 光机、B 超等含放射性的设备辐射评价不 在本评价范围内,需按照国家有关辐射项目环境影响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委托有辐 射评价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
二、项目四至关系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中34号1-4楼,东面隔影荫一街约16m为碧翠轩 (住宅小区)、约11m为和华摩登荟(住宅小区),东北面隔影荫一街约26m为水文局 (事业单位)、约52m为居民住宅、约97m为苹果公馆(住宅小区),北面隔巷子约1m 为佳鸿车展(首层为车展店,2~4层空置)、交警科技楼、交警家属楼,西面隔约18m 为佛山大道中, 隔佛山大道中约88m为佛山国际车城, 南面隔紫坊西街、 平远西街约11m 为佛山车城.本项目四至环境现状相片详见附图2,四至环境关系见附图3. 此外,本项目医院大楼所在建筑物顶层(第五层)为广东志维骨科医疗管理有限公 司的办公场所,该公司设有食堂及消防水池,可供本项目依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