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9-21 |
4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项目 内容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 房工程 采购编号:管竞采[2019]044 号 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天)
4 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5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仟 元整 谈判保证金递交账户: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谈判保证金递交账号:1702420609200039010 谈判保证金递交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4月25 日17 时00 分前截止(需注明:投标 人名称、金额、项目名称等) .
6 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9年4月26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
8 谈判时间:2019年4月26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 署国际B座8层802室)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
236 号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
电话:0371-63688023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
22 号行署国际 B 座8楼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9935606/07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
一、总则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详见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
1.3 谈判范围:详见前附表;
1.4 工程质量要求:详见前附表;
1.5 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2. 费用: 2.1 供应商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 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3. 定义及解释 3.1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 房工程;
3.2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3.3 供应商: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3.4 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时机构;
3.5 日期:指公历日;
3.6 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资料,包括电 报和传真发送. 4. 合格的供应商 4.
1、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