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9-22 |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 价基准;
(4)如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 发生的成本.
5、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本项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在本公司取得合法的 工商营业范围以及税务等手续之前,保障已经交割的目标资产的持续运营. 该交易将使得本公司与西航集团之间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也更加规范,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无不利影响.
(二)《航空发动机整机购销合同》
1、协议双方:本公司作为卖方,西航集团作为买方;
2、合同标的:本公司制造的航空发动机整机,以及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维修件 等产品(以下统称 航空发动机 );
3、销售数量:销售航空发动机的数量按照最终用户向西航集团签订合同购买的 具体数量确定;
原以西航集团名义签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也由本公司制 造后按照原合同由西航集团交付最终用户;
4、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严格按照西航集团与最终用户签署的购销合同确定的价 格执行,西航集团不得且不会从中获得任何价差及利润;
5、责任承担:对西航集团就航空发动机销售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项下规定由 西航集团承担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如果因本公司原因导致西 航集团违反其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规定须承担责任的,该等责任由本公司向 西航集团承担;
6、价款结算:严格按照西航集团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结 算,西航集团在最终用户按照有关规定向西航集团支付价款后,及时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