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09-22 |
一、明确工程有关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二、确定协商方式和渠道;
三、确定行政例行程序,如工地协调会的周期、地点及其它会议制度等;
四、落实业主和驻地监理人员双方的授权情况;
第九条 对承包商和人员有关资质及项目组织的审查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细则第7页共168页
一、监理进场后应要求业主提供承包商在招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时报送的全部资质 资料,并与承包商实际进场的组织和人员对照,是否相符;
二、要求承包商报送项目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系统,并 提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队长、施工员、专职质检员、 专职安全员等)的学历、职称、简历及专业培训情况,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 以及是否到位;
三、要求承包商报送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钢筋对焊、塔吊及卷扬机操作、 木工电锯操作、人货梯操作等)的上岗证,并审核其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以及是否 到位;
四、如有分包商,要求承包商报送分包单位的全部资质材料,并审核其是否符合工 程项目的要求. 第十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一、开工前,监理应协助业主及时组织设计交底,由设计单位按照设计施工图纸, 向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进行交底.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设计交底可根据实 际需要分阶段进行.
二、项目监理组和承包商在施工图纸交底以前,应组织各专业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 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会审.监理应 督促承包商将图纸中影响施工及影响质量的问题以及图纸差错等汇总后,填写图纸会审 记录,提交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时,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三、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承包商整理填写会审纪要,经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各方会签后,可做为施工依据.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必须是在承包商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 编制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商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报监理单位.
二、监理收到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 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查,重大项目还应报监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 承包商、监理单位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充分讨论,并取得统一的意见.审核结果由总 监理工程师填写审批意见后返回承包商. 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要征得业主的同意, 并将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业主备案.
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监理应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 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承包商要书面报请监理审查同意方可实施.因承包商擅自改动所 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用等问题,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中,应提出:违背施工规范、规程的施工程序 和施工方法及错误的数据;
错误的质量要求及其它部分错误的地方;
计划安排上不合理 部分,网络计算的错误画法;
必须注意的质量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