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9-24 |
不属于《江苏 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 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海安市高新区高科技创业园内, 海安高新区
2018 年3月编制了 《江苏省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审查(海环审[2018]1 号).根据《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海安高新区规划定位为:产业领航、功能领先、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产城 融合发展片区,产业选择为第二产业优先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配件、 机械制造、装备制造及现代纺织等产业.第三产业大力发展 公铁水 联运等与制造业相 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本项目为生产电梯零部件,属于机械制造 类,符合海安市高新区规划定位和产业选择,因此,本项目与海安高新区规划环评是相 符的. 根据海安高新区用地现状图,项目用地属于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 合海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①生态保护红线 国家级生态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约 6.8km,不在红 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省级生态红线:项目选址位于海安市高新区高科技创业园,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
5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 红线保护区为焦港河(海安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焦港河(海安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总 面积 41.79km2 ,全部为二级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水质保护.本项目距离焦港河 (海安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约 1.8km,不在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评价范围不涉 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不会导致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南通市生态红线:对照《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通政发[2013]072 号), 本项目距离南通市生态保护红线焦港河(海安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约 1.8km,不在红线 管控区范围内,符合《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南通市环境状况公报》(2017),2017 年海安镇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 果中 PM10 和PM2.5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南 通市
2017 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见表 3-2),基础数据为
2017 年南通市全年每 天检测数据,数据来源为中国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分析平台,SO
2、PM
10、CO 相关指标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 日均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 PM2.5 的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 O3 的8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超过 《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为了打 好蓝天保卫战,海安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 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扩建热电项目,加强供热管网建设.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 排放改造,以家具制造行业为重点进行整治,推进油烟净化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防治 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