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09-25 |
5 - 鹤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 年本)(修订版) 序号 主题词 禁止或限制措施描述
(二)产业结构调整
2 实施差别化环保 准入 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石化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2014-2017 年) 的通知》 (粤府 ?2014?
6 号)) 不再新建、扩建炼钢、炼铁、有色冶炼项目(依据粤环?2014?27 号) 不再新建、 扩建水泥熟料 (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及依法设立定点基 地内已规划建设的生产线除外)(依据粤环?2014?27 号) 不再新建、扩建平板玻璃项目(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 (依据粤 环?2014?27 号) 不再新建、扩建焦炭项目(依据粤环?2014?27 号) 不再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项目(依据粤环?2014?27 号) 禁止新建、 扩建燃油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燃煤电站 (列入省级能源专项规 划的背压式燃煤热电联产项目除外)(依据粤环?2014?27 号、《关于珠江 三角洲地区燃煤发电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能电函?2015?4022 号)) 不再新建废旧塑料基地(仅优化开发区(核心区)适用(依据粤环?2014?27 号)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 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依据粤府?2014?6 号、粤环?2014?27 号) 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