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4-10-08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厂为"潮州市潮安 区沙溪镇金顺兴纸制品厂生产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 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二村内洋溪, 占地 面积 2420m
2 ,建筑面积 2200m
2 ,主要从事拜神祭祀的金纸生产, 年产金纸约
60 吨.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营运期:项目废水零排放;
印刷废 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 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第Ⅱ时段)及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热风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浓度限值;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 类标 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废管 理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 中规定的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水零排放;
SO2:0.09t/a;
NOX:0.37 t/a;
颗粒物:0.004 t/a;
VOCS(甲醇):2.41 t/a.
四、 项目应按照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金顺兴纸制品厂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 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 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 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 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7月4日抄送:潮安区沙溪镇经发办、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