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4-10-11
―1― ???????????????? 粤人社办〔2018〕204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 根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 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 〔2017〕13 号),我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信息系统已基本开 发完毕, 目前正在进一步调试当中, 预计将于

8 月陆续上线运行, 具体上线时间视各地市系统数据接口调试进展确定.

为切实做好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报

(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简政便民 工作要求、 推进 放 管服 改革和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有关决定精神,申请人申领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无需提供粤人社规〔2017〕13 号文所要 ―2― 求的书面材料,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 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或下载 广东人社 手机 APP 注册个人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资料并提交,信息系统显示 提交成功 即完成了申领申请,等 待进一步审核. 如因申请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补贴资金发放 不成功的,统一视为办理失败,需重新申报. 不能通过网络办理申请的人员,也可前往当地人社部门公布 的经办窗口, 持粤人社规 〔2017〕

13 号文要求的书面材料 (原件) ,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申请.

(二)为节省申请人时间,提高申请成功效率,建议申请人 在申领补贴前,持本省核发证书的登录省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库 (http://www.gdosta.org.cn)、持行业或外省核发证书的登录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库(http://zscx.osta.org.cn),确认证书信息已 经入库. 如证书信息未入库, 补贴信息系统无法校验证书真实性, 将无法通过补贴审核.

(三)申请人所持证书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 的,请按粤人社规〔2017〕13 号文和本通知要求办理.如在失业 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前,已申领了劳动力技能晋 升培训补贴的,根据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的政策规定,不 得再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四) 按照粤人社规 〔2017〕

13 号文有关规定, 粤财社 〔2014〕

128 号文正在执行的补贴项目及标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 ―3― 准将参照执行(见附件 2).其中,A 类项目为目前已陆续停考 但仍可申领补贴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

B 类为正常开考可申领补 贴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

不在此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补贴标准执行.

(五)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职工在

2017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 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未申领过技能补贴的,可按照粤人社规 〔2017〕13 号文有关规定,在2018 年12 月31 日(含当日)前 提交技能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请申请人认真了解当地人社部门对个人银行卡开户银 行的具体要求,提交当地人社业务信息系统支持的银行账户,以 便补贴能及时发放.

(七) 申请人应确保在现参保地参保时间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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