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11 |
5 平方公里调整为 12.20 平方公 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金山镇罗家湾村,南至金山镇红玉村,西至金山镇中发村和吴 家陵村,北至金山镇安家村.调出的城南工业园将作为发展备用地.同时结合《罗江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规划纲要》、规划区企业发展现状, 对规划区主导产业进行调整,即 以 RFID 等电子材料、LED 等绿色新材料为主 调整 为 以电子信息、机械加工、新型材料 为主.对园区用地布局规划为:形成 一心、两轴、四组团 的城市空间格局.依托金山镇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形成
108 国道以西、金-3-山路以北的配套服务中心;
依托
108 国道、金山路形成一横一纵的发展轴向;
形成东 部居住组团、北部工业组团、西部工业组团、南部工业组团四个组团. 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已于
2012 年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四川罗江经 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出具的《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110 号)可知,本次规划环评要求: 鼓励符合规划区产业定位、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与规 划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产业,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禁止水泥制造、焦化、 黄磷等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
酿造、印染、皮革、化学制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 且难于处理,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入驻园 区的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应达到清 洁生产二级水平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用水指标、排水指标须达到清洁生产一 级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罗江区经开区总体规划(见附图 2),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符合工业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为墙地面涂料、建筑浓缩胶生产,符合园区总体规 划要求和行业准入要求.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罗江区总体规划,符合罗江区土地利用 政策.
3、外环境关系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罗江区金山镇工业园区红玉路,本次改造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 地.项目东北紧邻红玉路,道路对面为融欣复合厂区内已建成的厂房,内部主要为四 川鸿源匠心商业展柜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家具生产企业;
项目西北紧邻新天朗家h有 限公司,西南侧紧邻金典木业有限公司,均为家具生产企业;
西南厂界外为规划区的 待建空地. 结合本项目外环境概况,项目位于工业区,且周边均为家具等生产性企业,无食 品、医疗器械等环境清洁度较高的企业,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根据本项目划定的卫生 防护距离包络图可知,防护距离内主要为本项目厂区、紧邻项目的生产性企业以及园 区道路、园区待建空地,无环境敏感点.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选址合理.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3.
三、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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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墙地面涂料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罗江区金山工业园区红玉路 项目性质:技改 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本技改项目新增职工
20 人,全厂共
60 人,全年工作
300 天,两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