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11 |
因此本项 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3)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 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 (4)本项目挤压工序有非甲烷总烃产生,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控制指南》 (苏环办[2014]128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指南的要求. 具体分析如下: 表1-6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对照表 内容 序号 指南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 性 总体 要求
(一) 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 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 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 行密闭, 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 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使用环保原材 料,产生的废气量很小, 设备置于厂房内,并用 UV 光解装置处理设施 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二) 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 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 、溶剂型涂 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 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 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 加工,但不含溶剂浸胶 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 料,参照该要求,企业 符合 -
5 - 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 率均不低于 75%
(三) 对于 1000ppm 以下的低浓度 VOCS 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 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 用吸附浓缩-高温燃烧、微生物处 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 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为 1000ppm 以下的低浓度 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