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12 |
4 固废 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5、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工程 项目用水由张家港保税区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厂内现有的供水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 生活和消防用水. (2)排水工程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劳动定员从丰田合成(张家港)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员工调剂,
4 不新增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供电工程 本项目电力由保税区电网引入,年用电量约为20万kW・ h.
6、绿化工程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绿化带,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方式,进一步降低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产业政策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 修订)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和《苏州市产业发 展导向目录》 (2007 年本) ,本项目属鼓励类.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发[2015]118 号)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对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2 年修订)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2010 年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府办[2010]112 号) ,本项目符 合要求,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项目已经张家港发改委备案,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04 号) ,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 要入太湖河道, 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 口以外的排污口;
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例禁止类范围,项目符合太 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8、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中华路
113 号,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 的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的要求.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项目不在 该规划所列的生态红线区域内,所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双山岛风景名胜区) 域3.8km,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见附图 4.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性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执行情况 丰田合成(张家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包括一期年产
178 万个汽车配件项目、 二期年产
155 万个安全气囊项目、新建甲类化学品仓库项目、三期年产
36 万个方向盘、 33.6 万套气囊、一期工厂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修编报告和二期扩建年产再生 TPO4.5 吨 项目.该公司现有项目内容、审批及验收情况如下表: 表5现有项目环保手续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及内容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验收情况
1 一期年产
178 万个汽车配件 项目 张家港市环保局
2004 年4月2006 年12 月通过 环保竣工验收
2 二期年产
155 万个安全气囊 项目
2004 年12 月2008 年9月通过环 保竣工验收
3 新建甲类化学品仓库项目
2009 年8月2012 年8月通过环 保竣工验收
4 三期年产
36 万个方向盘、 33.6 万套气囊
2012 年7月2012 年7月通过环 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