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10-22 |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楼A02 单元 二一九年二月 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2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披露的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出具意见,独立财 务顾问仅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出具核查意见,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将在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使用的相关数据均未经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 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或价值分析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3 特别提示
1、截至本重组预案签署之日,市中股份(详见下文释义)未持有标的公司(详 见下文释义)的股权.
2、 本重组预案已经市中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标的公 司涉及的各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等事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3、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上海市中交通标志制造有限公司51.00%股权,标 的评估基准日拟定为2018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由 市中股份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4、本次披露的文件为重组交易的预案,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出具意见,独立财 务顾问仅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出具核查意见,证券服务机构意见将在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5、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市中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等. 因此,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本重组预案签署之日,市中股份与交易对方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并 就此次重组的关键事项达成一致,但在未来交易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使得本次 交易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4 目录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录4释义6
第一节 公众公司基本情况.8
一、公众公司基本信息.8
二、公众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9
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18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21
五、公司分子公司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