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4-10-25 |
4 第一部分 前言 《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 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信建投稳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4月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