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0-26 |
第二期价款,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 相关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 三期价款, 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 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四期 价款, 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 (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五期价款, 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 ( 按中 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评估基准日至协议 生效日期之间, 本公司应占贵州分公司资产于产生的经审计净利润或亏损由 本公司承担,同期产生的净利润或亏损及相关支出将与第二期价款一并结算. 协议生效 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1)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并由双方签章;
2)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必要的同 意. 标的资产的出售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完成.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将不再综合计入本集 团财务报表.资产转让协议将于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履行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氧化铝生产线资产转让协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氧化铝板块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西北铝加工分公司 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刊发了 《 关于出售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资产的公告》,本公司拟按评估价出售 西北铝加工分公司的全部资产 ( 含负债) ( 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指定其 下属全资子企业西北铝加工厂受让上述资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最新进展:
一、交易进展概述 本公司拟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国铝业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铝公司 ),本次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 行.中铝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西北铝加工厂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资产,双方签署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资产转让 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相对方情况介绍 中铝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西北铝加工厂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资产.西北铝加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 册地址:陇西县西郊坪,法定代表人:顾炳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23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铝材副产品加工、 卷闸、铝板带深加工;
停车服务;
房屋、土地租赁;
铝、铝材销售;
进出口贸易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 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许可后经营的,取得许可后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西北铝加工厂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人民币0.49亿元 资产净额:人民币0.22亿元 营业收入:人民币0.19亿元 净利润:人民币-0.02亿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受让方中铝公司西北铝加工厂在2013年6月6日签署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 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日期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 签约双方 转让方:本公司 受让方:中铝公司西北铝加工厂 转让总价款 人民币1,659,616,300元,系经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并参考本公司西北铝加工分公 司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的 评估,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人民币1,659,616,300元. 支付方式 中铝公司西北铝加工厂以现金方式分等额五期向本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每期 价款为人民币331,923,260元:首期价款,须于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