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4-10-30 |
4 建议年度上限 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 (即东莞宇龙应付予乐赛移动的代价) 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美元) 建议年度上限 (含税) 10,000,000 上文所载建议年度上限乃基於如下因素厘定: (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对产品的实际采购交易额;
(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对产品的实际需求及其市价预 期趋势;
(3)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中国的智能手机市场状况及竞争;
(4) 本集团及乐赛移动各自根鼻熬没肪场⒌缪缎幸档氖谐∽纯黾熬弥副 和内部业务战略已制定的营运计划;
及(5) 就本集团产品的预计采购额在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现任 何可能增幅预留缓冲. 内部控制 (1) 本公司产品营运部门负责按月监控、收集及评估市场数,包括但不限於相 若产品的当前市场及当时市场价格.基於该等市场研究报告,本公司产品营 运部门、供应链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及业务部门会共同初步草拟产品采购政 策(「产品政策」 ) ,当中涵盖产品的采购.一般情况下,该产品政策对产品一 律适用,而非对供应商一律适用.同时,以上部门亦会将乐赛移动提供的价 格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作对比,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 订立,且就本集团而言不逊於从独立第三方可获得的条款;
5 (2) 在产品政策经过本公司产品营运部门指定人士的审核后,产品政策会被提交 至本公司财务部门及营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产品政策最终须由本公司总经 理审批;
(3) 本公司法律及合规部门负责按月监控、收集及评估本集团持续关连交易的详 细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各特定实施协议项下的定价条款、支付安排及实际交 易额,以确保并无超出适用上限;
(4) 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审阅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 易,以确保有关交易乃於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 立,相关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5) 本公司核数师亦会对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价及年度上限进行年度审核. 经考虑:(i)上述方法及程序包括内部控制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特定部门及 负责人员、清晰的审批程序及监控系统以及详细明确的评估标准;
及(ii)上述针对 详细明确评估标准的审阅程序及审批程序可确保交易将遵循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 合同订明的定价原则执行,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该等方法及程序可 确保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符合本 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实施协议 东莞宇龙与乐赛移动将就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於其期限内拟进行的各项具体 交易订立 (不时及於有需要时) 独立实施协议.各实施协议将详载产品、规格、数量、价格及其他有关条款. 由於实施协议乃订明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产品采购,故该等协 议并不构成新类别的关连交易.任何该等实施协议将在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 围及有关年度上限内执行,倘超出有关围及上限,本公司将相应地遵守有关 上市规则的规定. 订立采购框架合同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认为关键零部件采购框架合同对东莞宇龙及乐赛移动均极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