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11-01 |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 、基金的募集.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0
九、基金的投资.51
十、基金的业绩.65 十
一、基金的财产.66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7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3 十
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5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7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8 十
七、风险揭示.85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 十
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1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7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2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24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6 二十
四、备查文件.127 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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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 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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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泰康安泰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