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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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问题.
4 [反馈意见 1]4 [反馈意见 2]48 [反馈意见 3]62 [反馈意见 4]76 [反馈意见 5]81
二、一般问题.83 [反馈意见 6]83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788 号)号已收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会同广西桂东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 会计师 )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申请人 律师 ) 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并对相关 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和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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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问题 [反馈意见 1]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 7.6 亿元,其中:0.51 亿元用于江口开 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2.12 亿元用于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 期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1.45 亿元用于
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1.4 亿元 用于
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2.1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此次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 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2)请说明本次各募投项目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情况,是否会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立项情况 环评情况
1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11,748.24 5,100.00 贺发改能源 [2015]391 号 贺环审 [2015]39 号2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 期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25,022.07 21,200.00 贺发改能源 [2016]137 号 贺环审 [2016]19 号3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18,859.53 14,500.00 贺发改能源 [2016]138 号 贺八环审 [2016]3 号4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14,544.22 14,000.00 贺发改能源 [2016]310 号 贺环平审 [2016]1 号5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立项情况 环评情况
5 偿还银行贷款 21,200.00 21,200.00 - - 合计 91,374.06 76,000.00 - - 注: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剔除项目总投资金额中的非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 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 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