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4-11-06 |
2、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 、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年报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3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
年报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 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也存在节能环保、提质改造等资本性开支需求,因此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 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积极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提交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
5、 《关于预计
2019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严格履行了 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出具了书面意见,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方向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提质增效、智能 制造、产业链延伸等领域展开,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合理安排工程结算尾款及延期 支付款的支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该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
7、华菱湘钢将
4 座4.3 米焦炉进行环保提质改造,有利于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有 利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华菱湘钢该计划实施建设.
8、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 规定,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写了《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且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众环审字(2019)11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上述 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子公司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4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众环专字(2019)1100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 险评估审核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9、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